【元氣周報/記者劉惠敏/報導;資料來源╱北市書田診所醫師康宏銘】
Q:何謂「健康食品」?跟「保健食品」有何不同?
「健康食品」原本是一日常用語,但從民國88年8月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實施後,就變成法律專有名詞了。所有想稱為「健康食品」的商品,都需經過衛生署認證;反之,「保健食品」至今尚是一般日常用語,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,都可自稱為「保健食品」。
健康食品係指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,特別加以標示或廣告。它屬於廣義的食品,即所有健康食品都是食品,但並非所有食品都是健康食品,而且是只有少數認證的食品才可宣稱健康食品。
Q:該如何辨識核可的健康食品?
由於「健康食品」是經國家認證,有一定的品質,也享有一定的保障。也就是只有衛署認證的「健康食品」,可以依衛生單位核准的「保健功效」為廣告宣傳。除此之外,任何食品標示或廣告如涉及「保健功效」宣稱,就違反了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。